公立医院:用好“打分器”推动“高质量”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高质量发展”已然成为对目前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总要求。其中,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行业的主体,推进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要求。自2020年2月以来,10余个有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预算管理、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密集出台,最终形成了今年10月公布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如何用好这些“打分器”,真正提高医疗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护待遇?日前,上海市卫生经济青年论坛暨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双月讲座上,专家给出了自己的解读。
由“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到“看得好病”,无疑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市卫健委医改处四级调研员王贤吉指出,患者医疗安全质量提升、诊疗结局改善,医务人员获得感强,都是此轮改革的重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评价‘高质量’”。
王贤吉举例谈到,国家试点医院6项核心指标中,以2019年数据和改革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应达到60%,目前为28.5%;高水平医院四级手术占比应达到60%,目前为34.2%。他表示,针对价格形成机制、支付方式改革、市区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等,还会有相应细则陆续出台。“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构和过程,更要关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结果。”
按病种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作为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抓手,自2018年12月国家出台相关试点方案文件后,正逐步被广泛熟识。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卫生政策研究部研究员冯旅帆阐明了实施DRG和DIP付费监管考核制度的意义,“为了避免并遏制可能存在的医疗机构选择轻病人住院、推诿重病人、升级诊断和服务不足等现象,保证参保居民受益水平,医保经办机构应尽快建立相应制度。”
通过借鉴国外相关领域经验,冯旅帆认为,需灵活调整DRG实施效果评价方案,针对医院、参保者、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其他支付方以及医保自身进行全面效果评价,对于重点关注的问题,如药品器械、检查检验、满意度等,还可进行专项研究。他还建议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促进医院运行和监管的标准化、透明化、效率化和责任化。(记者 黄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