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中总有人不管不顾“发国难财”,必须依法严惩!
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毫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上海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储备、配送等在内的全链条体系受到影响,部分生活物资出现供应不畅、价格上涨等现象。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在群众艰难时刻胆敢钻空子、动歪脑筋、赚昧心钱,干起了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勾当。
在上海,有人给居民采购问题猪肉欲牟利400万元,有人租用营业执照开食品店哄抬物价牟利150万元,还有骑手配送时坐地起价十几天牟利2万元……对这些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零容忍的“雷霆手段” ,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上海还有多名干部因保供物资采购发放中出现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被纪委监委部门问责和处理。
中华民族是有同舟共济精神的民族,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历来为人不齿,对别人慷慨捐赠而来的物资下黑手更是无耻之尤。发“国难财”者,不会有好下场。在严重疫情下的城市,生活物资供应关乎千家万户,是左右疫情防控效果的关键所在。不管不顾地发“疫情财”,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严重干扰防疫大局、影响抗疫士气。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让他们“连本带息”付出代价。
防范不法者“借疫生财”,制度一定要成为约束器和防火墙。如何发挥好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如何确保物资供应链安全畅通、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如何实现高效敏锐的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半月谈评论员 兰天鸣)